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保障交通顺畅及“菜篮子”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正常流通的紧急通知》
(三)切实保障应急运输车辆顺畅通行。各地要严格落实“一断三不断”的要求,坚决阻断病毒传播渠道,保障公路交通网络不断、应急运输通道不断、必要的群众生产生活物资(粮食、食用油、肉类、禽类、蛋类、奶类、水产品、蔬菜、水果,食盐和方便食品等)的运输通道不断。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要将重要生活物资纳入应急运输保障范围,落实“绿色通道”政策,确保运输车辆“三不一优先”。(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优先便捷通行。)
根据通知的要求,水果列为必要的群众生产生活物资,纳入应急运输保障。要想把水果运输出去,还要办下列手续。
一、办理水果产地通行证
做好新冠肺炎病毒防控,经过了14天观察期的果商(除6类重点人员除外),到当地政府新冠肺炎防控挥部申请签发水果产地通行证。
二、运输车辆备案登记
由有运输需求的生产企业填写《疫情防控期间企业运输车辆备案登记表》和承诺书,报经贸局签字审核确认,并报给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联防联控组。各级指挥部联防联控组根据备案表信息及时通知属地卡口执勤公安民警给予核验放行。
三、做好企业运输车辆防疫管理
各类企业运输物资车辆到达目的地卡口,对司乘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合格后,按照备案登记路线直接将车辆开到指定的货物装卸场所。货物装卸期间,司乘人员无极特殊情况不能离开装卸场地。货物装卸完毕后,企业应要求车辆按备案登记路径立即返回。如不能按时返回的,车辆须按规定停放在指定地点,司乘人员在属地政府指定的宾馆集中休息,定期开展体温检测,并督促司乘人员及时返程。
四t、选果厂复工,水果采摘、装运等其他相关工作,遵从当地防疫指挥部的管理。
如果您觉得有用,请转发到朋友圈,分享给更多的朋友。
评论